微型消防站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微型消防站工作由后勤保障部进展考评,按照考评成绩施行奖励和处分。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按照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平安制度,为消防平安做出突出成绩者;(二)觉察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三)觉察初起火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防止严峻损失者;(四)在火灾情况中推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五)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六)在日常工作中有其他优良成绩和突出表现者。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按照情况予以处分:(一) 不履行本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平安制度,对消防平安工作造成阻碍的;(二) 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的;(三) 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演练的。四、奖励和处分按照医院相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