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处范文之住校生生活制度 1、 放学后住校生不得随意离开校园。有时回家或出校门须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和生活指导教师签名批准后交值日教师,经值周教师前方可出校门。2、 每天晚自修完毕回寝室后由寝室长进展点名,坐好登记,一旦觉察住校生不在,应立即向生活指导教师或值班领导汇报,并由生活指导教师查明缘故。3、 一到熄灯时间,住校生应立即就寝,并由生活指导关锁寝室门,外人要进入寝室,必须经值周教师同意。4、 住校生不得带易燃物如鞭炮、火柴、打火机等、易伤人器具如小刀、尖针等。5、 男女住校生不得在同一寝室游玩。住校生不得在寝室里打扑克、吸烟喝酒等;不得在寝室里追逐游玩,严禁在床上翻跟斗、腾跃、摔跤等。6、 不喝生水,不吃变质食物。7、 勤洗手,讲究个人卫生。每天坚持早晚洗脸、刷牙各一次,每天睡觉前洗脚。早上起床后叠好被子,值日生清扫完寝室前方可离开寝室。8、 住校生在放学后不玩危险游戏,身体不适、生活有困难、觉察异常情况立即向生活指导教师或值班教师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