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平安治理制度 为防止机械发生伤人事故和机械设备损坏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但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必须报审检验和审批。未经报审验收的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有专门的操作证件。二、一般施工机械及工器具,在进场之前,必须进展检修,机械上的各种平安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装置应完好齐全,缺损的应及时修复,平安防护装置不完好的或失效的机械不能使用。三、预防机械产生的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必须配置相应措施使有害物质限制在规定区域。四、工器具必须做到摆放整齐,治理制度健全,无丧失和外流有专人检查和记录,施工队班组,每次使用前要进展班前检查,对不合格的平安器具应立即销毁,有缺陷的不能使用的设备,应单独存放。五、但凡机电设备,必须设置标准的接地装置,结实的接地,严禁线中串联接地,严禁预定停送电时间的方式进展电气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接上禁止合闸“的警示标志。六、进入施工现场机械必须挂有平安操作规程,专人负责,专人操作,做到施工员先检查后施工的原那么进展作业。七、工程工程部每月组织一次机械器具平安专项检查制度,对检查有征询题的设备作好记录,责令整修。并进展复检前方可进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