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制度 一、 工程经理是本工程工程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施工中应按照现场情况制定消防平安措施,措施中应有文字说明和消防重点部位消防器材分布图。二、 消防器材的配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消防器材要定期检验、更换并严禁挪做它用。三、 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治理,专人负责,按规定分类存放在平安区域或专用库房内。四、 施工现场动火应由工程经理部审批。重点部位动火必须经公司审批,消防重点部位动火应设专人监护。五、 办公室、仓库、宿舍(休息室)、伙房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上述部位严禁使用电炉子。六、 施工现场进展平安检查,应同时检查消防平安工作,查出火灾隐患要记录,立项整改。火警:119 盗警: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