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防火制度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平安要求。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3、施工现场应装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治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好用。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间隔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间隔不得少于30米。5、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间隔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间隔不得少于5米。6、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子等焊割设备上的平安附件应完好有效,否那么不准使用。7、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绕“规定。8、施工现场进展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平安技术标准,加强电源治理,防止发生火灾。10、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1只品种适宜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装备足够数量、品种适宜的灭火机。11、觉察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12、定期向职工进展防火平安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平安才能和防火警觉性。13、定期实行消防平安检查制度,觉察火险必须立即消除及向上级部门报告。14、对违犯消防平安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展处分,情节严峻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