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治理制度 为提高本公司销售人员对易制毒化学品的平安认识,加强对含有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的销售的平安治理,防止发生相关平安事故,特制定本制度。1.销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易制毒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各项制度,确保公司合法销售含有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2.本公司未获得易制毒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备案证明书之前,不违法从事含有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的销售活动。3.销售按照客户订单、公安部门的购置凭证、总经理和销售部门主管签批下发的销售打算表进展销售。4.熟悉采购的易制毒化学品危险特性,知会易制毒化学品的平安防护知识以及应急救援措施。5.严格执国家有关规定,应细心查验客户提供的购置凭证,确保无伪造、变
2、造或作废的易制毒化学品购置证。6.细心核对物资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应如实记录含有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购置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置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易制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处,做好相关的记录。7.觉察含有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因包装损坏而导致泄漏的现象,销售员应停顿发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按照平安技术说明书的要求更换包装,回收泄漏的易制毒化学品,采取适当措施进展妥善的处理。8.不得违法向未获得易制毒化学品购置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少量高锰酸钾除外)销售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向未获得易制毒化学品运营许可证备案证明的运营单位销售易制毒化学品。9.负责运送易制毒化学品时,必须事先向公安部门申请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经批准前方可安排有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车辆发货。10.对含有易制毒化学品的产品施行广晟化工运输、装卸危化品平安治理制度中的相关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