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某乡平安消费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全镇平安消费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协调平安消费中的严峻征询题,推进平安消费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建立,特制定本制度。(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落实机构,明确责任人,乡上及乡属各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消费运营单位,都要建立平安消费领导机构,即平安消费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担任,并落实平安消费专(兼)职人员。(2)每月召开一次乡平安消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会议由乡平安消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分析情势,研究对策,提出贯彻平安消费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平安消费工作会议、文件、指示的详细措施和方法,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3)组织开展平安消费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产、供、销综合性检查,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专项检查。期(4)每季度末月的25日向镇党委汇报本季度平安消费工作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各村、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全体安委会成员参加的平安消费工作总结会。(5)事故报告与处理。辖区内发生消费平安事故或严峻突发性事件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危险,防止事态扩大或蔓延,指导尽快恢复消费,减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