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某热电公司职业病防护设备维护检修制度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备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视治理,使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操纵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要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1.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要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备工程的,防护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 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备,不得使用。2.由相关的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按照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对防护设备检测、评价和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3.
2、建立防护设备治理责任制,并采取以下治理措施:(1)设置防护设备治理机构或者组织,装备专(兼)职防护设备治理员;(2)制定并施行防护设备治理规章制度;(3)制定定期对防护设备的运转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4.对防护设备建立防护设备技术档案治理:(1)防护设备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2)防护设备检测、评价和鉴定材料;(3)防护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治理制度;(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5)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评价报告。5.对防护设备进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备正常运转,每年对防护设备的效果进展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备对职业病危害要素操纵的效果。6.对劳动者进展使用防护设备操作规程、防护设备功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7.不得擅自撤除或停用防护设备。如因检修需要撤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病危害要素而需撤除防护设备的,应当经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