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活动平安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平安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竞赛、文艺汇演、科技活动、实践调查、参观学习等大型集会活动中发生平安事故,提升学校正集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才能,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活动平安顺利,特制定本治理制度。一、组织全校性的校外集体活动,事前要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制定符合实际、实在可行的应急预案,同时进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平安教育。二、要落实各项平安责任,明确带队老师及其担负的责任,步行前去的活动,老师应与学生一道步行;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须乘坐校车,与有关单位签订平安承运合同;活动完毕后,老师应把学生带回学校,如安排家长接送的,必须待最后一名学生接走后,带队老师方可离开。三、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平安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不得离开本班学生,随时掌握本班级学生情况,遇到特别情况及时做好本班级学生的疏散和操纵,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四、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校外活动的调度和操纵,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发惹事故,各口负责人及时各就各位,负责平安出口的疏散工作,防止发生拥堵踩踏事故。五、校外活动完毕,各班主任、班长迅速组织好本班学生,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同意学生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