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民爆物品平安保卫制度 1、矿法定代表人是矿井平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矿井的平安保卫工作负责。2、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平安保卫工作,觉察征询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3、爆炸物品的购进、运输、储存、销售应严格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平安治理条例的有关规定。4、加强技术防范措施,配养防护犬和装备电子报警设备,有条件可与110联网。5、民爆器材仓库坚持每日巡查制度,觉察情况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领导。6、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出入库登记和进入库区人员登记制度。7、做到平安用电、用火,实在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8、严格奠定本制度及有关平安标准,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