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民用爆炸物品库房治理制度 1、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内。2、库房应有醒目的库房标识牌,库区大门、库房等明显位置必须设置平安警示标识。3、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应装备2名以上保管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4、建立交接班制度,并严格执行。 接班人员须提早10分钟到岗交接班,交班人员未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交接班必须在现场面对面交接,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交班内容应包括:当班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征询题;交接帐簿、各项登记表和相关凭证等;上级交办的任务和工作精神。5、建立出入库查验和登记制度。 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对出库传票和收发物品进展查验、登记,
2、做到帐目明晰、帐物相符。 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填写民用爆炸物品领用单民用爆炸物品明细帐并将有关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不得将民用爆炸物品发放给无爆破员IC卡的人员使用,不得用别人的人员卡发放、领用民用爆炸物品。6、仓库治理实行双人双锁制度。7、严格定员定量治理规定,严禁超员超量现象。严禁将两种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同库存放,库内不得存放杂物及任何废品。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展其它活动。8、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堆放执行定置治理,在库房明显位置设定置治理图,存放区域画明晰的定置线,不得超品种、超定置线存放。9、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内
3、产品的堆放应利于行走,搬运方便,堆放稳定,箱上标记应露在外面便于查看,并恪守以下规定: 按批号堆放,不同规格的危险品应分垛堆放,做到先进先出。 仓库内装运的主要通道不小于1.2m;人行检查、清点通道宽度不小于0.8m。通道上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边缘距墙不应小于0.4m,堆垛之间的间隔不应小于0.1m。 堆放工业炸药、工业索类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总高不应超过1.6米,堆放雷管和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过1.6米。10、民用爆炸物品仓库宜按照产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热、防冻、防霉、防洪、防火、防雷、防盗、防破坏(十防)和库内无尘土、无禁物、无水汽凝聚、无漏雨、无渗水、无事故过失、无包装损坏、无锈蚀霉烂、无鼠咬虫蛀、库边无杂草、库四周25m范围内无针叶树或竹林、水沟无堵塞(十二无)。11、库房通风要良好,应备有温度计和湿度计,使室温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低于60%,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12、库内应保持整洁,库房四周不得有杂草和易燃物,8米范围内设防火隔离带。13、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士堤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