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瓶充装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氧气瓶充装内容和要求本制度适用氧气充装站2.1 氧气充装人员必须通过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2.2 充氧前必须检查确认氧气瓶是否通过充装前检查合格。2.3 充装前必须对压力表,平安阀,防静电接地确认是否完好,灵敏可靠。2.4 开启瓶阀应缓慢操作,并应留意监听瓶内有无异常音响。2.5 瓶内气体压力到达充装压力的三分之一往常,应逐只检查瓶体温度是否大致一样,瓶阀密封是否良好。觉察异常应及时妥善处理。2.6 汇流排充装压力到达10Mpa以后,禁止再插入空瓶充气。2.7 严格操纵气瓶的充装压力,确保气瓶在最高使用温度60时瓶内气体压力不超过气瓶水压试验压力的0.8倍。2.8 氧气瓶公称工作压力为15Mpa时,最高充装压力不得超过下表规定。充气温度最高充装压力MPa5101520 2530354045503.1 站长平安员应每天对气体充装与充装质量进展检查,觉察不符合规定要求,要及时纠正,并列入经济考核。3.2 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应查明缘故追查责任,直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