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实瓶复验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1.1 本制度规定了氧气瓶充装后的复验内容和要求。1.2 本制度适用于氧气充装站。2. 内容与要求2.1 按照气瓶平安检察规程“,充装后的氧气实瓶应逐只进展复验,并做好记录。2.2 氧气实瓶复验的工程:2.2.1 氧气瓶的注册编号和容积。2.2.2 氧气瓶内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内。2.2.3 瓶阀及其与瓶口连接的密封是否良好。2.2.4 氧气瓶充装后是否出现鼓泡、变形或泄漏等严峻缺陷。2.2.5 氧气瓶体温度是否有异常的升高迹象。3. 复检后的处理3.1 无2.2.22.2.5现象的氧气实瓶为合格瓶。3.2 凡出现2.2.12.2.4中之一现象的氧气瓶,必须放掉瓶内压力,进展修理或检验。3.3 出现2.2.5的气瓶必须立即把气瓶搬到平安的地点妥善处理。3.4 对复验合格的氧气瓶贴合格证4. 检查与考核站长、平安技术负责人和平安员要不定期对复验工作进展检查,对复验过的气瓶进展抽查,以评定复验员的工作质量,进展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