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库平安治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加强平安消费治理,落实平安责任,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减少和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特制定本治理制度。一、平安责任目的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加强领导,严格治理,消除平安隐患,杜绝任何事故的发生。二、平安消费主要工作目的(一)严格执行各项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指示、文件、会议精神,并付诸施行。(二)水库平安消费实行责任人负责制,承担治理工作范围内的平安工作和平安消费监视检查工作。(三)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将平安消费每一项工作详细落实到个人。(四)加强对工作人员和库区周边居民的平安宣传教育,做好平安预防。要
2、求水库治理工作人员每天进展一次平安自查,找准征询题,消除平安隐患。(五)水库全年平安消费事故操纵在零个以内。三、详细责任要求水库治理要把平安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消费工作方针,结实树立平安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一)大坝平安水库大坝(以下简称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其配合运用的泄洪、输水建筑物等。1、大坝及其设备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2、禁止在大坝治理和保护范围内进展爆破、打井、采石、采矿、挖沙、取土、修坟等危害大坝平安的活动。3、非大坝治理人员不得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备,大坝治理人员操作时应当恪守有关的规章制度。
3、4、禁止在大坝的集水区域内乱伐林木、陡坡开荒等导致水库淤积的活动。禁止在库区内围垦和进展采石、取土等危及山体的活动。5、大坝坝顶严禁当作公路通行车辆。6、禁止在坝体修建码头、渠道、堆放杂物、晾晒粮草。7、装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的大坝平安治理人员。建立、健全平安治理规章制度。8、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进展平安监测和检查;对监测材料应当及时整理分析,随时掌握大坝运转情况。觉察异常现象和不平安要素时,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9、必须做好大坝的养护修理工作,保证大坝和闸门启闭设备完好。10、大坝的运转,必须在保证平安的前提下,发挥综合效益。应当按照批准的打算和大坝主管部门的指令进展水库
4、的调度运用。11、在汛期,其调度运用必须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水库的调度运用。12、汛前、汛后,以及暴风、暴雨、特大洪水或者强烈地震发生后,应当对大坝的平安进展检查。13、应当做好防汛抢险物料的预备和气象水情预告,并保证水情传递、报警以及与大坝主管部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之间联络通畅。14、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应当立即报告大坝主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并采取抢救措施;有垮坝危险时,应当采取一切措施向可能的垮坝吞没地区发出警报,做好转移工作。(二)水上平安1. 凡在水库内作业的所有船只及驾驶的人员必须证照齐全,船只平安功能良好,严禁无证船只在库内作业。2. 工作人
5、员进展船上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救生衣,不得违规驾驶,严禁酒后上船作业。3. 每天工作前必须检查船只功能,确保消费设备、救生设备完好。4. 严禁非工作人员上船上游玩或运送物资,预防超载现象发生。5. 严禁非消费用船、私自用船或借予别人使用船只。6. 工作完毕后将消费、救生设备妥善收检,并锁好船只。7在库周显要处和存放船只处张帖平安警示标语,加强对作业人员和库周居民的平安宣传教育,每年至少两次以上。8制定并完善平安治理制度和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平安检查记录。9如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三)汛期平安1. 加强对汛期平安工作的组织治理,加强防汛期平安认识。按照治理处制定的汛期平安消费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坚持汛期值班24小时值班制度。2. 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掌握水库的平安情况,制定有效预防措施,实在落实汛期平安消费责任。3. 汛前必须按照上级防汛指挥机构批准的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调理库水位,确保有足够的防洪库容。4. 随时确保溢洪道畅通,经常查看大坝外坡是否有渗水现象及异常情况。四、考核奖惩方法(一) 对认真完成各项治理措施,全年未出现平安事故的,给予表彰。(二)年终考核未完成平安工作目的的,对因治理松懈、责任落实不到位、特别是隐患整改不及时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分。造成重特大事故的,交司法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我们水库工程建立治理局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