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平安检查制度 一、 水电老总和现场维护电工必须24小时开通以便联络,如开通不接或者关机罚100-200元,二、 相关部门治理人员因用电设备需要维护电工前往时,电工不执行或者拖延时间的,每次处分200-500元。三、 晚上加班和浇筑混凝土时,电工没在现场,每次觉察处分100-200元。四、 水管、水龙头和球阀等坏了的在漏水,没有及时更换或时间过长,处分100-200元。五、 现场的线路等没有整理号的每次处分50-100元。塔吊操作、指挥及提升操作工作治理制度一、 按工程部规定及工程经理安排,按时上下班,假设有不按时上下班,每次处分50元。二、 当班的人员不能离开现场,假设有劳务公司或现场人员举报离开那么处分50-100元。三、 上班时间各班组起吊材料找不到值班人员,那么处分200-500元。四、 上班耍小动作,在劳务公司要东西贪小廉价的每次处分500-1000元,情节恶劣者扣除工资并辞退。五、 有意把塔吊电气损坏,处分500-1000元。六、 如因不恪守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负责任出现平安事故,一切后果自负。七、 操作工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把相关证件交平安办公室,以备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