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一、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施行。二、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三、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按照营运车辆综合功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22)要求进展。首先进展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展路试,关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展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功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四、关于进展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功能检测站检测合格。五、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六、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