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使用治理制度 为尽力减少各类异物对产品的污染时机并保证油漆的平安使用,保障公司在日常运转中平安,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适用范围第一条 任何人、任何单位在公司范围内使用油漆必须恪守本规定。第二章 油漆颜色第二条 厂区、车间、设备设备使用的油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格区分油漆颜色。水 管 绿色气 管 天蓝色消防管 红色煤气管 棕黄色警示道 棕黄+蓝色第三条 设备上油漆必须遵照以下原那么。一原来什么颜色,重漆必须与原来一样;二必须除锈后上底漆后再油漆;三与产品相接触部位严禁油漆;四与产品间接接触部位须使用食品级油漆。第三章 车间内使用油漆第四条 车间内部油漆禁止在消费时进展第四条 油漆完后须有2-3天单调时间。第四条 车间内油漆须事先向平安主任提出申请。第四条 车间内部油漆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第四章 油漆保管与领用第五条 油漆将集中保存在公司危险品库,危险品库符合存放要求,并有平安防护的设备设备、各部不得随意存放;第五条 各类油漆由备件库统一申购;第五条 各部假设需使用,那么须凭平安主任加签的申请单到备件库领用。第六条 危险品库主管部门要定期平安检查,并有检查记录,觉察异常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3年8月10日起实行。第八条 本规定由平安环保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