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保安电视监控中心值班制度 为使消控中心能正常、有序的运转,确实发挥消控中心应有的成效,保障饭店的平安,特制定本制度。1.认真、细致观察设备发出的信号指示及保安电视画面,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处理并做好记录,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上级。2.发生火警报警或误报应迅速按照消防中心报警操作程序正确操作、处理并及时消除警报;如觉察监视画面中有不平安要素,应立即呼叫巡查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如处理不了或事关严峻,应立即报告。3.除正常操作外,不得随意乱动机器的各种按钮、开关。4.严守保密制度,严禁传播监控中觉察的各种情况和别人隐私,损害别人声誉。5.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严禁因私使用工作、录音、录像设备。6.保持监控中心的安静、整洁,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觉察缺点及时排除,本人不能排除的应及时报请工程部修理。7.消防、保安电视监控中心为重点部位,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保证中心不连续平安运转。8.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消控中心,检查人员或由保安部陪同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消控中心应登记签字。9.上班应提早十分钟到岗,认真交接班,交接班内容应详细、明确,并做好交接班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