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及危险物品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消防及危险物品治理工作,保障施工顺利进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公共财产和员工财产平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物品治理条例及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消防及及危险物品平安治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平安责任制,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预防和扑救火灾的才能,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防止人员伤亡。第三条 消防及危险物品平安治理工作纳入公司日常治理和经济责任制考核,做到与施工消费同方案、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第四条 消防及危险物品平安治理工作由公司平安消费领导小组负责施行,接受中铁八局
2、公安分处、地点公安消防机关的监视和业务指导,公司平安质量部负责日常事务以及对公司所属工程部防火及危险物品平安治理工作的监视、检查、考核。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工程部。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工程部。应按照本工程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及危险物品平安治理措施。第二章 防火组织第七条 按照中铁八局公安2022224号文件要求,公司建立“三级防火及危险物品站络组织。第八条 消防及危险物品平安治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以落实平安逐级负责制为龙头,从严治理,严格考核,实现公司平安消费有序可控、根本稳定的目的,实现公司、工程部、施工班组三级的逐级消防及危险物品平安治理责任制和义务消防队岗位消防平安责任制,组成防火及危险物品平安专项治理体系。第九条 公司建立平安消费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消防及危险物品平安治理,工程部也要建立平安消费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及危险物品平安治理,班组建立防火平安小组,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及危险物品平安治理。并将人员名单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