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操纵系统的使用和治理制度 一、消防操纵系统由保安部经理负责治理,当班班长负责保管、使用和维护;二、消防操纵系统要保证全时开启和运转,未经保安部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关闭系统;三、值班人员觉察系统报警后,要及时通知班长到达报警点,迅速处置报警缘故,并做好记录;四、对高价值仓库等重点部位要全时布防,因工作需要出入时,要经班长以上人员同意方可撤防,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布防;五、当遇有报警器报警时,要及时通知就近值勤人员和班长,值勤人员要在10秒钟之内到达报警地点,迅速处置现场事态,遇有紧急事态时要及时汇报上级;六、各领班每周对红外探测设备进展检查、测试、维护、保养,每天都要对设备的运转情况进展交接,觉察征询题及时汇报,保证设备的良好功能;七、当遇到停电、设备发生缺点或遭到人为破坏时,当班领班必须立即调配人员把控各出入口,迅速汇报,确保仓库平安;八、红外探测设备的密码由保安部经理负责更改,经经理受权方可对红外探测设备进展布、撤防;九、红外探测设备安装单位要每季度至少对设备进展检查和维护一次,觉察征询题及时排除,当接到缺点维修通知时,最迟不得超过两个小时到达现场进展维修,并保证最短时间内修复完毕;十、红外探测设备由当值被受权的保安人员负责布防和撤防,每次布防和撤防时都要认真登记时间及记录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