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防火、防爆、禁烟治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加油站消防、防火、防爆、禁烟治理,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加油站范围内的所有基层单位和从业人员。 3 职责 3.1 专职平安治理员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审核、修订,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定期进展演练,制定相关治理台帐。 3.2 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防火、防爆、禁烟治理第一责任人。 3.3 加油站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维护消防平安,保护消防设备,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灭火的义务。 4 操纵程序 4.1加油站禁烟(火)区 加油站运营区:加油区、卸油区、油罐区
2、 加油站办公区: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洗手间等。 加油站其他区域:配电室、便利店、厨房、绿化带。 4.2 预防 4.2.1 着火源的操纵与消除 4.2.1.1 加热用火 加热易燃液体时,应尽可能防止采纳明火而改用蒸汽等加热。假设在高温反响或蒸馏操作中,须使用明火或烟道气时,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或隔离,封闭外露明火,并定期检查,防止泄漏。 4.2.1.2 检修动火 禁火区除消费用固定火源外,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动火作业平安治理规定办理动火证。 4.2.1.3 流淌火花和飞火 a.在易燃易爆区域和贮罐区等地点严禁电瓶车进入。 b.同意车辆进入的区域,车辆排气管上必须装有火星熄火器等平安装置。 c.
3、在加油站区域内严禁吸烟。 d.在易燃易爆区域,禁止穿着不符合静电平安要求的化纤工作服。 1.防止易燃易爆物料与高温设备、管道外表相接触,可燃物的排放口应远离高温外表。 2.严禁在高温管道和设备上烘烤衣服或放置可燃化学品。 3.防止摩擦撞击产生火花和危险温度。 4.消除电气火花和危险温度。 5.按照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和爆炸性物质的性质,对分厂内的电气动力设备、仪器仪表、照明装置和电气线路等,分别采纳防爆、封闭、隔离等措施。 1.消费、储存和装卸可燃气、液体的设备和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2.空气别离装置、保冷箱及其箱内设备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3.用空气单调、掺合、输送可燃物料的
4、设备及管道应有导静电接地装置。 4.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有导静电装置。 5.防止雷电火花,按照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等级,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4.2.2 工艺过程的平安操纵 4.2.2.1 采纳平安合理的工艺过程 a.按物质的危险性采取相应的措施,通过工艺改革以火灾爆炸危险性小的物质替代危险性大的物质,以减小火灾爆炸的危险性。 b.系统密闭及负压操作,设备应尽可能无泄漏。 c.消费过程实现连续化和自动操纵,以有利于平安消费。 d.在消费过程中,采纳惰性介质保护。 e.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 4.2.2.2 加强工艺参数操纵,正确操纵各种工艺参数,防止超温、超压和溢料、跑料。 4.2.3
5、其他预防措施 4.2.3.1建筑物的防爆应有以下措施: a.消费装置的平面布置及防火间距按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执行。易燃消费装置与消费用固定火源的间隔不得少于30米。 b.消费过程中有易爆物质或压力容器的厂房应采纳放开式或半放开式建筑,泄压比应符合要求。 c.散发可燃气体的厂房应有防火花地面和良好的通风设备。 d.对安装有能散发可燃气体的采暖管道、散热器等外表接触能发生燃烧爆炸的机器设备和管道的厂房,应采纳不循环的热风采暖技术。 e.安装一类防火防爆设备的消费场所应有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4.2.3.2 设备防爆及防止爆炸扩展应有以下措施: a.对因反响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能引起
6、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有报警装置,应有手动、自动紧急泄压、排放等措施。 b.对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装防爆板,有条件的操作室应有防爆墙。 c.消费和储存有压可燃气体的设备,应设置封闭式平安阀。 d.可燃气体输送管线和放空管的末端,必须安装阻火器、水封和防静电装置。 e.受压设备和盛装易燃物质的设备之间应有一段平安间隔(大于30米),间隔不够的必须设防爆墙。 4.2.3.3 可燃气体排放要求 1.可燃气体的排空管应高于有人操作的设备2米以上。 2.靠建筑物的排空管应高于建筑物两米以上。 3.排空管必须在避雷器的有效范围内,且尽可能防止雷雨时排空。 4.3 组织 a.加油站实行消防区
7、域负责制,按照工作需要和成员的详细条件加以适当分工,建立必要的会议、汇报、防火检查及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才能。 b.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并落实防火任务,加油站的行政领导为加油站的防火负责人,负责所管辖区内的防火工作。 c.加油站应建10-15人的义务消防队,其队员由年龄在18-35岁的站内员工组成,名单报专职平安治理人员存档。 d.加油站专(兼)职消防平安员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在做好加油站的防火、灭火、救援工作。 e.加油站防火负责人确实定及变动应报当地消防监视机关备案。 f.加油站出资建立的兼职消防队由加油站自行治理,并接受公安消防的领导和地点政府的领导。 g.加油站专(兼)职消防平安员要积极参与地点政府组织的消防培训活动,加强加油站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技术水平,并定期进展考核,确保义务消防队的抢险救援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