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和电器设备的检查平安治理制度 一、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前方可投入使用。电器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展检查。二、防雷、防静电设备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三、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结实,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四、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别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平安隐患。五、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六、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七、电器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八、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恪守各项平安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九、幼儿园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示其别人员共同恪守禁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