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种设备使用制度 1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空压机房等)应设置平安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平安治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别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平安治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恪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别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转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觉察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2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
2、觉察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平安要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平安治理人员和部门平安负责人报告。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展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平安技术标准的要求;并进展特种设备平安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平安作业知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历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接着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按照法规、标准、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转工作原理、平安操作要求、本卷须知等内容制定,详细内容可参考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平安规章制度。
3、设备运转前,做好各项运转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平安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觉察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转设备。设备运转时,按规定进展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转记录;当设备发生缺点时,应立即停顿运转,同时启动备用设备。假设没有备用设备时,那么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缺点或抢修,保证正常运营工作。严禁设备在缺点状态下运转。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平安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操纵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4.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平安附件、平安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
4、表进展定期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平安附件进展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平安附件的明显位置,并送交XX部门备案。5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标准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平安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接着使用。按照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平安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平安情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展的平安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6各单位按照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展一次)组织平安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平安治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进展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觉察征询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能够决定停顿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矿机电科。7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平安运转,本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急预案另行公布,单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练做出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