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制度 一、目的为做好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等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手续,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工作。三、规定内容1、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视部门所属的特种设备平安监视检验机构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2、在特种设备平安检验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到山东省特检院临沂分院申报办理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手续。(约检)3、积极配合负责平安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平安监视检验机构进展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4、对定期检验中觉察的征询题,及时按要求进展整改。5、对定期检验工作存在的争议及时向质量技术监视部门提请仲裁。6、及时到特种设备平安监视检验机构领取特种设备平安定期检验报告书和平安检验合格标志。7、本单位特种设备平安治理机构负责组织施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办理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