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环境卫生治理制度、人员健康治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运营行为的标准、有序,确保药品运营质量和效劳质量,按照药品治理法及药品运营质量治理标准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药店负责人对营业场所卫生和员工个人卫生负全面责任,并明确各岗位的卫生治理责任。 3应保持营业场所的环境整洁、卫生、有序,每天早晚各做一次清洁,无污染物及污染源。 4货架及陈列的药品应保持无灰尘、无污损,柜台干净亮堂,药品陈列标准有序。 5营业场所环境整洁、地面平坦,门窗紧密结实,物流畅通有序,并有防虫、防鼠设备,无粉尘、污染物。 6保持店堂和库房内外清洁卫生,严禁把生活用品和其他物品带入库房,放入货架。个人生活用品应统一集中存放于专门位置,不得放在药品货架或柜台中。 7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佩戴脚卡上岗,勤洗澡、勤理发,头发、指甲留意修剪整齐。 8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全员健康体检,凡直截了当接触药品的员工必须依法进展健康体检,药品验收和养护人员应增加“视力、“色盲“检查工程,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及精神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 9健康体检应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体检机构进展,体验的工程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体检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查。 10严格按照规定的体验工程进展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替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