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火平安治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的用火治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治理制度。二 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厂区内的明火作业、可能产生火花的各种作业:1. 各种焊接、切割作业;2. 喷灯、火炉、液化气炉、电炉;3. 烧烤煨管、熬沥青、打磨、喷沙、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和产生火花的作业;4. 消费装置罐区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开工具等;5. 机动车辆及蓄电车进入消费装置区和罐区;6. 在消费区使用非防爆的通讯和电器设备。二 按照用火部位危险程度,公司用火分三级。1 凡属以下地点动火均为一级用火:1 正在消费的工艺装置区;2 罐区;3 存储危险化学品仓库或堆场;4 输送易燃、可燃液体的原料管线管架2 凡属以下
2、地点动火均为二级用火:1 停车检修并经认真吹扫处理、确认合格的工艺消费装置;2 从易燃、易爆装置或系统撤除,运到平安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化验合格者;3 公用工程设备区域压缩机房、锅炉房。4 存储非危险化学品的仓库。3 除一、二级用火以外的临时用火均属三级用火。三 用火审批权限对厂内可能产生明火的上述各种作业,必须获得相关部门责任者批准的用火申请单,审批权限按如下要求执行:1 一级用火由申请用火部门主管领导会同施工单位部门用火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用火申请单。公司平安主管人员对现场进展检查,确定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签发用火申请单
3、,准许动火。对时间较长、区域较广、工程较大的一级用火,应有申请用火部门制定平安技术措施,报总经理审批并召集有关部门共同落实平安措施后,方可动火;2 二级用火由申请用火部门主管领导制定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申请单再经公司平安人员对动火现场进展检查,确认防火措施已落实后,报公司环保保安部门批准方可用火;3 三级用火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由用火部门主管领导对动火现场进展检查并对填写的用火申请单批准前方可用火;4 带油、带压、设备管线一般不同意动火,确属消费需要时作为特别动火处理由公司技术部门、平安部门共同制定可靠的施工方案和平安措施,及时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动火;5 外来施工单位在界内施工用火
4、,应由工程工程甲方负责部门提出用火申请,由工程工程甲方负责人及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填写用火申请单,派出监护人员并按用火等级审批权限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四 动火人权限: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原那么,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申请单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回绝动火。五 监护人的资历和职责。1. 用火监护人资历:必须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必须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消费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情况;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征询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才能。2. 用火监护人的职责:在平安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
5、情况;觉察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要求监火时佩戴明显标志,不得私自离开现场。3. 用火监护人的权限:对用火部位与用火申请单不符,平安措施不落实,有权制止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顿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能够收回火票,并向有关人员汇报。六 正常消费的装置和罐区内,但凡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但凡可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平安地点动火。节假日不阻碍消费正常进展的动火,一律禁止。对节假日中必须的用火,按加一级用火处理。七 用火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申请单。一张用火申请单只限一处,一级用火申请单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申请单不超过3天,三级用火申请单不超过5天。八 用火申请单1用火申请单是用火按照,不得涂改、代签,要妥善保管;2一级、二级用火申请单由审批的公司平安治理部门归档,三级用火申请单由审批部门存档。十关联表单:用火申请单,保存期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