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电力公司平安消费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的平安责任,在人身平安方面引入风险机制和鼓舞机制,局决定从年月日开始实行平安消费风险抵押金制度。一、人身平安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1、人身平安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全局在岗职工。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二、人身平安联责治理的方式和施行方法1、局领导对全局人身平安负治理责任。生技科、用电科、分别对配网、用电、系统的人身平安负治理责任见附表。2、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平安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化基层,催促消费。3、消费班所要贯彻落实局和上级有关平安消费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平安教育,
2、以人身平安为中心,加强平安消费治理,预防发生人身事故。三、人身平安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1、局长: 1200元2、其他局领导: 1000元3、科室负责人、安监员: 800元4、班站所长、科室其别人员 700元5、班站所平安员: 600元6、其它消费人员: 500元四、人身平安风险奖惩标准1、当年全局不发生人身事故,按各人所缴人身平安风险抵押金数额金额发放人身平安奖。2、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全局不发人身平安奖,并按如下标准扣除人身平安风险抵押金。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平安员、事故主要负责人、直截了当负责人 100%2事故次要负责人 80%3事故部门的其它人员 40%4对应治理职责部门人员 50%5其它部门人员 20%6局领导 40%3、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事故部门全体人员不发人身平安奖,其余部门及人员按各人所缴人身平安风险抵押金数额的60%发人身平安奖。(1)事故部门的负责人、平安员、事故主要责任人、直截了当责任人50%(2)事故次要责任人40%(3)对应治理职责部门人员25%(4)其人部门人员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