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治理制度 1. 港区内的平安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间隔,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2. 平安出口通道不得存放物资,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阻碍疏散的遮挡物。3. 平安治理部门每天要进展平安巡视检查,严禁平安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平安出口正常通行。4. 码头内所有仓库、车间、办公楼等平安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5. 平安部应对码头各种平安疏散指示牌进展检查保养,觉察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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