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监测系统调试治理制度 一、平安监测系统调试必须符合煤矿平安规程和煤矿平安监测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治理规定(AQ1029)的有关规定。二、甲烷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按照AQ1029标准执行。其它传感器的调试必须按厂家说明书要求进展调试。调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调试程序。如不按调试程序进展调试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三、每10天必须对断电功能做一次测试,觉察征询题及时处理,如未按要求进展测试或测试存在征询题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责任人每次100元罚款。四、调试传感器时必须与地面微机室联络,确认通气结果与断电功能精确可靠时,调试方可完毕。关于调试不精确、调试无法完成的和传感器出现缺点的必须及时进展更换。五、每次调试传感器完毕后必须按要求和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调试记录,记录手册与巡检台帐必须填写精确、字迹明晰。六、传感器投入使用时必须联机运转2448小时以上,运转正常前方可投入使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七、更换后的传感器必须认真及时进展检修,确保监测传感器的备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