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矿山平安奖励制度 一、对矿山平安等方面获得明显成绩的个人给予重奖。二、对积极查出事故隐患,并提出有效整改建议的矿山人员,奖励人民币50元。三、对配合矿山负责人提高矿山人员认识,杜绝违章、冒险作业的人员,奖励人民币50元。四、对觉察设备、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平安标准或行业平安标准的矿山人员,给予奖励人民币100元。五、对在险情发生时,能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或减轻矿山事故危害程度的人员,按照现场情况予以奖励。六、对不恪守劳动纪律,未着劳动保护用品或带小孩进入采矿现场者;对出工前喝酒等现象,由矿山平安员或矿山主管人员给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屡犯者予以开除。七、对违犯操作规程、违章或冒险作业者,予以100元的处分。造成严峻后果的,依法追查其法律责任。八、对不听治理人员劝阻,强行在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作业的矿山人员,有矿山平安员给予100元的处分。九、矿山不得录用未参加过平安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十、对改善矿山作业条件,提高矿山平安认识,方法可行,措施得当,矿山按照实效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