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较大危险、危害要素场所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较大危险、危害要素的治理,使现场治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理解和认识危险、危害要素的严峻性,操纵和减少各类平安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望各有关部门恪守执行:1、工作用电、起重设备、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按照措施、方案、标准进展施工,不得违章作业,不得违章指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大力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治理,现场电气焊作业必须有审批手续,并对作业周边的易燃物品清理至平安位置,方可施焊,加强雨季、暑期平安消费治理。3对具有较大危险、危害要素场所应设置平安警示标志牌(如变压器、配电柜),并对作业人员进展平安教育、培训,使作业人员时刻牢记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思想而提高本人在施工过程中的平安认识和防范才能。4、装窑之前对窑体进展详细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维修,每年冬季消费完毕后,对整个窑体进展一次大规模维修,确保来年平安消费的顺利进展。5、采土场的最终边坡角不大于60度,最小工作平台宽度不小于(25米45米),人工采土工作坡面角不大于50度或不大于采土场的自然安息角,且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6、采土坑必须设置严禁游泳“的警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