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禁烟、禁火治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消费及储存区平安,严禁在消费及储存区内吸烟和私自动用明火,制定本制度。2.范围:公司所辖消费及储存区。3.职责:3.1平安治理部对消费及储存区的禁烟、禁火工作进展检查和操纵。3.2公司所有人员都有监视、检查的权利和义务。4.禁烟、禁火:4.1 在消费及储存区内所有区域禁止吸烟。4.2在消费及储存区内所有区域,除非已经申请动火证,且完全批准后;其它情况严禁动用明火。5.检查:5.1门卫人员在进展例行检查时,应向所有入库人员告知消费及储存区的禁烟、禁火规定,并令其将烟、火留于门卫。5.2治理部巡护人员应不连续地对库消费及储存区内人员禁烟、禁火情况进展检查、抽查。5.3 治理部人员应对消费及储存区的动火作业情况进展检查、抽查,确保按规定进展作业。5.4公司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对消费及储存区的禁烟、禁火工作进展检查和监视。6.处分:公司对违犯者将按照情节轻重按公司奖惩治理方法的规定进展处分,造成严峻后果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