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治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1、明确下井带班人员的范围:(1)消费一线的带班人员指队长、副队长、技术员;(2)带班的平安消费治理人员指工程师、工程副经理及以上领导。2、明确下井带班人员的责任:(1)施工队带班作业人员协助施工班组负责人,对当班的平安消费负责;(2)平安消费治理人员带班作业的,协助工程部当班负责人,对工程部当班平安消费负责。3、下井带班人员必须恪守平安消费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要精确掌握当班井下的平安情况,明确下井监视检查的重点,及时觉察和处理消费平安隐患,加强现场平安治理。出现危及生命平安的严峻隐患和严峻征询题时,带班人员必须协助当班负责人果断做出撤人、停顿作业和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4、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向下一班的带班人员说明井下平安情况、需要留意的事项等。隐患和征询题没有处理或尚未处理完毕的,必须交代明晰。5、建立带班人员下井带班档案。带班人员升井后,要认真填写带班人员下井带班记录,写明下井的时间、地点、通过道路、觉察征询题、处理意见等相关情况,并将原始记录存档备查。6、按月通报有关负责人下井带班的情况。将下井带班、觉察和处理平安消费隐患的工作成效,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