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平安管理制度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平安管理制度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方案和平安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审阅签字同意前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报经县教育体育局审批。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平安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 5、每次活动都要有平安,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平安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平安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平安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