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采队平安绩效考核奖惩制度 1、为确保本矿平安消费方针和目的的顺利实现,总结推行平安消费治理经历,鼓舞各级领导干部和员工发奋进取,自觉地搞好平安消费工作,进一步加强平安消费治理,强化平安责任,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持续改进平安绩效,特制定本制度。2、平安绩效是指基于平安消费方针和目的,操纵和消除风险获得的可测量结果。3、制度适用于本矿各基层单位和人员的考核。4、队长负责本区队全责任考核,平安副队长负责施行考核工作;协调处理考核中出现的征询题。5、区队长对本考核工作负全面责任。6、主要考核各消费班组是否采取有关措施操纵班组平安事故的发生,以及班组平安责任人实现平安责任制及履行平安消费职责情况等。平
2、安责任人履行职责考核的详细内容包括:1平安责任制履行情况;2平安教育与培训情况;3平安会议情况;4平安检查及隐患整改情况;5事故调查处理治理情况;6危险作业治理情况;7平安活动情况;8平安治理考核情况等。7、考核方式1平安考核小组负责对本矿平安责任制的综合考核。2平安消费负责人负责对本矿平安责任制进展考核。3平安目的每年考核一次。4各单位负责人对其范围人员每六个月考核一次。8、奖惩方法1平安考核时,应认真听取被考核负责人的工作陈述、现场理解情况、查阅有关材料和记录进展考核。2考核应与被考核负责人当面交换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报请领导批阅。3存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的50%
3、,并对责任人进展全矿通报批判;情节严峻的给予扣除全部工资并开除的处分。4考核完毕后,应及时向平安矿长进展汇报。对考核情况较好的,给予一个月或两个月工资的奖励,较差的给予扣发一个月或两个月工资的处分。9、平安绩效考核标准1发生平安责任事故的,视情况给予扣除半个月或一个月工资的处分;2出现一人次轻伤事故扣除相关责任人半个月工资;3出现一人次重伤事故扣相关责任人两个月工资,并追查有关人员责任;4出现重伤以上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追查有关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5对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的,视情况而定,给予责任人扣除半个月、一个月或两个月工资的处分;10、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奖惩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