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护设备维修治理制度 为保证职业病防护设备的有效装备及使用,保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要素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降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风险,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制定本治理制度。一职业卫生治理机构的职责1、负责制订施行职业病防护设备设备治理打算。2、检查防护设备使用情况。3、审查新采购防护设备的防护效果。4、建立职业病防护设备治理档案,内容包括设备名称、供应商信息、购置时间、安装地点、数量、使用情况、负责人、合格证、消费许可证等。二设备治理人员职责:负责对防护设备进展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功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三工作场所或车间负责人:负责记录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的使用情况,并向职业卫生治理机构报告其运转不良情况。四要求:1、在下料、顺锯、钻孔、四面刨、镂铣、砂光、修边、封边、打磨、精整、调漆、喷涂等岗位均应设置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备,并保证配置有效齐全。2、采购职业病防护设备时,应结合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情况,并充分考虑其防护效果,由职业卫生治理机构审查。3、 在调漆、喷漆等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4、职业卫生治理机构每季度检查一次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运转情况,查看使用、检查、维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