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病病人体检、康复治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搞好职业病预防和康复治疗治理工作,使职业病患者早日康复,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柞水县国宝公司所有从事职业病治理的相关人员。三、援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四、制度内容1、公司所有职业病患者,由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负责,每年进展一次职业病病人健康检查。2、按照职业病诊断结果,公司卫生院负责按其患病名称和病情轻重程度,分类治理,分级治疗。3、由公司卫生院负责每年对职业病患者按时发放一次职业病防治药品,并正确指导用药方法、服用剂量和本卷须知。4、各消费单位应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治理制度和技安规程,催促职工作业时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在作业现场用
2、餐进食。下班后搞好个人卫生,作业场所和四周环境卫生,有利于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和职业病患者早日康复。5、关于中毒性职业病患者,在消费车间的权限内,可对其工作岗位进展调整,特别工种要轮换上岗或缩短作业年限,减少与有毒有害要素的接触使其早日康复。6、关于重中毒职业病患者,由综合办负责调离其工作岗位,完全脱离与毒害要素的接触,积极配合药物治疗使其尽早恢复健康。7、凡重病职业病患者需住院或手术治疗时,需经卫生院和公司领导同意前方可入院治疗,其住院医疗费和手术费,按工伤对待。8、对职业病患者在住院或手术治疗期间,其工资待遇和劳保福利等事宜由公司行政负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有关规定执行。9、对职业病患者经住院或手术治疗康复后要求复岗者,须凭职业病健康检查医疗机构的康复证明,经综合办审核,公司领导同意前方可重新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