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火灾报警系统治理制度 1. 凡装有自动火灾报警操纵柜的岗位,不得无人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停顿火灾报警操纵柜的运转。2. 有自动火灾报警操纵柜的值班岗位工作人员必须可以按照操作提示“指令,进展操作、运转火灾报警设备。3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火灾报警系统。接到报警信号,应保持平复,看清报警区域后,能按照区域对照表“直截了当找到事故地点。核实无误,立即汇报值长并报警厂消防队:2119,同时采取紧急扑救措施。4. 接到误报警和鼓掌信号后,应及时通知亚能“公司维修消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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