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系统设备缺陷治理制度 1、设备缺陷治理制度1.1、设备缺陷治理的目的 缺陷治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转的自动化系统存在的征询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自动化系统的健康水平,保障自动化系统的平安运转。另一方面,对缺陷进展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自动化系统提供按照。2、设备缺陷的分类 设备缺陷按照其严峻程度,一般分为三类:2.1、一般缺陷:指设备情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阻碍设备平安运转。2.2、严峻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阻碍设备平安运转。2.3、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直截了当阻碍设备平安运转,随时有可能发惹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3、设备缺陷的处理 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远动人员在巡视中觉察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严峻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报答,并按照缺陷严峻程度进展处理。自动化设备存在缺陷但不阻碍平安运转,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开展做出分析和事故料想。4、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予24H内消除;严峻缺陷视其严峻程度在1个月内安排处理;一般缺陷可列入季度或年度大修打算进展处理或在日常维护工作中消除。5、处理设备的原那么: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标准,严禁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