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动态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制度 为加强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加强对劳动车辆的治理,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情况,遏制和减少平安消费事故,保平安、促开展。按照平安消费法规、道路及交通部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公司必须建立劳动车辆日趟检制度,编制车辆二级维护打算,落实维护,按要求装备有效足量的灭火和平安防范用品,有条件的能够安装GPS。二、公司应按规定对营运车辆平安检查,检查出的平安隐患应立即停业整改好方可接着营运。三、加强车辆保险制度和平安风险基金的治理制度,公司所属车辆应由公司统一按规定投保和缴纳平安风险金。四、驾驶员使用营运车辆应恪守公司驾驶员治理制度。五、公司必须建立营运车辆的根本档案,内容如下:每年应留意及时更新档案的内容1、有效的行驶证、营运证、购置证、风车发票等证件的复印件。2、车辆保险合同书,承包合同书等。六、公司必须标准建立车辆技术档案一车一档内容如下:1、与具有二类以上维修技术资质维修企业签定维修合同。2、设立单车技术档案的登记台账。 车辆技术参数车辆里程记录。维修记录维修工时材料清单、发票等原件或复印件主要部件更换情况记录二级维护竣工检漏报告单和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单交通事故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