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题目: 论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目录一、研究背景和意义以及相关概念的界定5一研究背景及意义51.背景52.意义5二相关概念的界定61、农民工的概念62、社会养老保险的概念63、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方式6二、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7一理论研究现状71、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研究82、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体系归属问题83、简要分析9二我过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现状91、中央关于农民工养老保险的规定92、地方政府已经建立起来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模式103、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现状12三我国农民工生存现状121、社会地位122、就业现状13三、问题的推出以及对问题的思考14一农民工养老保险
2、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4二奥尔森集团政治理论及其启示141、集团的行为逻辑142、集团的分利化倾向153、集团行为对社会公平的影响154、集团分利对分析农民工问题的启示16三社会养老保险性质分析及其启示161、社会养老保险的涵义及特征162、基于社会养老保险的特征对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的思考18四、提出解决方案18一改善农民工就业现状181、加大农村根底教育的投入192、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效劳工作193、大力开展农村的职业教育。194、对农民工进行职业培训20二扩大覆盖范围与提高统筹层次20三相关配套政策建议201、改革城乡二元体制,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212、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相关法律,
3、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213、构建全国统一的农民工养老保险管理的技术平台214、提高养老基金管理统筹层次22论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摘 要: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期间所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这种特殊性主要是指就业的流动性与不确定性。建立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维持中国社会稳定的关键。本文首先介绍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概念,接着归纳了学者们对中国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现状和成果,介绍了中国农民工的生存现状。通过分析提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在对奥尔森集团政治理论以及根本养老保险的性质特点研究的根底上来寻求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路,指出现阶段已经被提出的解决方案
4、的必要性以及缺乏。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问题的解决固然重要,但该方案也只是让制度的制定去迎合现实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的特点。事实上,流动性大并非农民工天生不可变的特点。提出还应该从立足于农民工的根本利益这一角度出发,改善农民工的生存现状和就业环境。最后针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现实问题,基于改善农民工现实生活状况的思想,提出在现阶段约束条件下相适宜对策建议。关键词:农民工 养老保险 流动性 转移接续 集团政治 Abstract: Migrant rural workers is a special group during Chinas economic and social transformation
5、, the particularity is mainly refers to the employment of liquidity and uncertainty. Establishing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for migrant rural workers has become the key to maintaining Chinas social stability. This paper first introduces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for migrant rural wor
6、kers, and then summarizes the status and achievements of scholars research about the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for migrant rural workers and introduces condition of Chinese workers. Put forward some problems in the practice through anglicizing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put forward t
7、he necessity and shortage of the solution proposed. It is important to solve the endowment insurance relation transferring problem .but the scheme also just let system formulation to cater to the fluidity big characteristics of migrant workers. In fact, big fluidity is not the natural characteristic
8、s of migrant workers. We should also start from the angle of the fundamental interests of migrant rural workers; improve the living situ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and employment environment. Finally, according to the reality problem of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for peasant workers, based on th
9、e idea of improving the lives of migrant workers reality, the paper presents suitable countermeasures at present constraint conditions.Keywords: migrant workers endowment insurance liquidity transferring group politics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以及相关概念的界定一研究背景及意义1.背景随着政治经济的开展,农民工这一城市中的特殊群体从一开始处于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之外正逐步走进养老保险体系
10、。近年来,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越来越引起广泛的关注。但是,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工作和生活具有极强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在现有的城镇养老保险制度的根底上很难建立起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制度,各地都试图尝试各种新的养老保险模式,但由于统筹层次低,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尤其是在转移接续过程中问题层出不穷。在零九年初,人保部公布了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方法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很长时间以来研究农民工养老问题的里程碑,并引起广泛的关注。之后不久,在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于201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方法从制度上冲破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受地方政府利益制约限制。2.意义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设置难点
11、关键在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尚未实现全国统筹与农民工自身流动性大的特点之间的矛盾。各地区为了解决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都设置了不同的养老保险政策,由于各地区政策设置的诉求点不尽相同,其所包含的参保对象、基金缴付、待遇享受等不对称,造成,而农民工由于社会现实问题由不得不跨地区流动,它们对于养老保险的转移的极大需求便与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困难之间形成问题的矛盾根源。我国正处在社会变革转型时期,农民工养老保险的实践提出了许多需解决的问题。已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工由于各地制度不衔接、转移不顺畅、进门需条件、退出很繁琐、待遇门槛高等一系列原因而被迫中断或搁浅,农民工作为推动城市化、工业化的主要力量,如何通过政策的改
12、革来保障其根本的养老保险权益,促进劳动力跨地区流动和维护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二相关概念的界定1、农民工的概念农民工是我国流动人口的主要组成局部,如何对这一特殊的群体做出准确的定义学者们从各自的学科领域出发,其定义具有较大的差异性。参考人口经济学将流动人口的定义为:不改变常住户口,进入某一地区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人口心引。出于研究目的与研究需要,本文将农民工定义为:不改变农村常住户口,进入城市务工、经商,且在城市务工时间达半年以上的人口。应该说明的是,目前大多数地方仅企业中的农民工按规定必须参加养老保险,尚未将其它行业的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13、故此,本研究中的农民工仅指在企业工作的农民工,即那些不改变农村常住户口,进入城镇的企业中工作,获取经济收入且在城镇生活、工作时间达半年以上的人口。2、社会养老保险的概念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收入保障制度。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有两种: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我国丌展的养老保险是城镇与农村分别进行的,采取的方法和模式也完全不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平衡模式是个人自我平衡,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那么是时期平衡模式。3、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方式农民工养老保险的接续方式指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其养老保险关
14、系的保存和转移问题,及以后如何继续缴费,也即农民工在工作变动后在不同企业间、在不同城市间或在城乡间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衔接而得以维持和继续。目前农民工在工作岗位变换时其养老保险的处理常采用“一次性清算方式,所谓“一次性清算是指一次性计算并退回所缴纳养老保险金,结束参保关系。养老保险一次性清算模式有两种,其一是国家规定的对于参保时间较晚,退休时达不到15年缴费年限的参保者,在其退休时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其二是当农民工工作变动时,即由社保机构将农民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发还本人,同时终止根本养老保险关系。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已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方法
15、的实施是为了能够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时养老保险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和有序流动,保障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时根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的顺畅暂行方法不仅从制度上冲破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受地方政府利益制约的瓶颈,且通过有效地养老保险资金转移计取方式,为已严重异化的退保政筹划上了句号。暂行方法确立跨省流动就业劳动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可能性,但我国尚未实现根本养老保险金的全国统筹,我国根本养老保险长期实行的是低层次的基金统筹调剂制度。在养老保险险关系异地转移具体实施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的困难。二、 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一理论研究现状目前针对于我国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养老保险问题研究绝大多数集中于国内,随着社会的不断改革与开展,针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研究重点也不断发生变化。起初主要:侧重于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现状实地调研的根底上,从社会公平、公民权益、伦理公正等角度来论述构建我国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随着对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认知的深入,及地区性政策实施过程中反响的复杂性与系统性,研究的视角也逐渐趋向于多元化,主要集中于养老保险责任主体的划分、保险项目、资金缴付等更加细化的研究点上。再后来伴随农民工养老保险地参保率高退保率的现状,研究方向侧重于关于农民工养老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