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质量健康平安与环境监视举报制度 一、 总 那么1.1 为加强质量健康平安与环境监视工作的力度,扩大监视范围,调动全员参与质量健康平安与环境监视的积极性,及时觉察和处理与健康、平安、环境有关的隐患和违章行为,特制定本制度。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下属车间以及相关方。二、 监视举报治理2.1 举报范围和方式2.1.1 任何单位对符合以下条款的现象,均能够向消费部进展举报。a 违犯健康、平安、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的现象;b 消费作业过程中的三违“现象;c 消费区内存在的平安、环境、健康的隐患;d 体系运转中存在的征询题;e 消费过程中,各种阻碍产质量量的行为。2.1.2
2、监视举报方式a 举报。监视举报为:4202380;b 当面举报。到消费部当面进展举报;2.1.3 举报人要详细说明违章行为或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潜在的危险性等,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以便监视检查人员按照实际情况核查处理;2.1.4 对成心虚伪举报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2.2 举报受理程序2.2.1 消费部接到举报后,立即进展记录并组织人员到现场进展调查核实,对违章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需落实整改措施的联络有关部门处理,对严峻隐患向有关领导汇报,对受理结果进展备案;2.2.2 消费部对举报的处理情况在通报上进展公布;2.2.3 消费部对举报人反映的情况未组织人员进展核实的,举报人可直
3、截了当向公司经理汇报。2.3 保密承诺2.3.1 消费部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如泄密对责任人进展严肃处理,产生严峻后果的,相关责任人承当全部责任;2.3.2 消费部承诺对举报过程中提供的证据严格保密。2.4 奖励方法消费部对举报严峻事故隐患和严峻违章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详细条款如下:2.4.1 对严峻平安、环境、健康隐患的举报,经核实后上报公司平安领导小组,由本公司平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详细奖励方法;2.4.2 消费部对举报情况核实后,按照违章情况的严峻性,对举报人给予罚金10%-50%的奖励;2.4.3 举报人敢于主动配合监视员对违章情况进展调查,经核实后,对举报人给予罚金的全额奖励。三、 附 那么3.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3.2 本制度由消费办负责解释。3.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