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监操纵度 为确保原料在库存期间的质量不下降或不变质,特制订本制度。一、按照原料采购程序和原料采购质量标准,所采购原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按制定垛位存放,设垛位卡。二、库存原料必须储存在单调、无污染的地点,使用必须恪守“先进先出的原那么,未经品管部批准使用的原料,不得擅自动用。三、对谷物类、蛋白类及易吸潮的原料,在库存期间,必须由库管人员定期进展质量监控,对库存温度、潮湿度、通风情况等储存环境进展关注,尤其在高温、高湿、多雨季节,对储存的原料要增加监控频次。四、监控人员要认真履行监控职责,做到定时巡检,真实记录并保存备查。五、监控方法:感官监控和化验室监控1、感官监控由库管员每天对需监控的原料进展感官监控,主要包括:原料的颜色、气味、干湿度、霉变、结块、虫蛀等,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情况,须及时做出标示暂停使用,并通知化验室抽样进展化验鉴定,由品管部提出处理意见。2、化验室监控由化验室质检人员定期抽取储存原料的样品,按原料质量监操纵度规定工程进展化验监控。比照原料采购质量标准如有异常情况,须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