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变电工程平安治理制度 1、适用范围和目的11适用于所有输变电工程。12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标准工程建立期间平安治理行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消费方针,提高工程平安施工治理水平,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平安与健康,实现“杜绝严峻人身伤亡事故、严峻设备事故和其他严峻事故的目的。2、编制按照21国家关于平安消费建立的有关法令;22电力工业部电力建立平安施工治理规定;23国家电力公司平安消费工作规定;24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平安治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25工程合同有关条款及规定。3、援用术语、定义上述编制按照所列文件采纳的术语、定义;4、职责41指挥部(工程部)411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
2、规定的职责,指挥部(工程部)对工程建立的平安文明施工进展总体监视和治理,监视监理、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平安职责和义务。412组建由指挥部(工程部)、监理、施工承包商等第一平安责任人组成“现场平安委员会,并通过平安委员会领导工程建立平安治理工作。42监理421履行合同委托范围的平安职责权限,负责施工现场的平安治理工作,确保平安目的的实现。监视施工承包商的平安治理工作,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及整改意见。遇到威胁平安和质量的严峻征询题时,提出“暂停施工通知,提供效劳,处理征询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423审查、核准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平安措施、打算、作业指导书。424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平安检查。43施工承包商431按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要求和现行电力建立平安施工治理规定,制定各级平安责任者的职责并在工程工程中施行。432对施工全过程的平安施工、文明施工负责。433按照“技术治理制度制定施工方案、组织措施、施行打算、施工技术作业指导书、质量和平安保证措施并报监理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434执行监理和指挥部的治理意见,接受平安治理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