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海无涯配电室交接班制度 一、为确保配电设备的平安、可靠运转特制定本制度。二、值班人员应按照现场交接班制度的规定进展交接。在未到交接班时间、未办完全部交接手续前,不得擅离任守。三、在以下情况下,不得进展交接班:1当班期间发生配电线路或设备事故;2交接时发生配电线路和或设备事故;3正进展配电线路或设备的处理;4正在进展停送电操作;5交接时发生阻碍设备平安运转的其它异常情况,需要原当班人员协助处理;6电气工作负责人命令暂停交接班。四、交接班的内容1系统运转方式;2本配电室设备运转方式;3设备异常情况;4缺陷处理情况;5事故处理情况;6倒闸操作及未完的操作指令;7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包括平安措施的布置、使用的接地线的编号及位置、工作票的使用情况;五、交接时,要严肃认真,不得轻率。六、交接内容要全面,不得遗漏。七、交接双方对现场设备情况进展检查,核对交接内容与现场实际是否相符。八、交接完毕后,双方值班负责人在运转记录薄上签字,并注明交接确实切时间。九、交接完毕后,交班人员应尽早离开值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