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1、本制度所称工程负责人是指公司所属各工程工程的工程经理。2、工程负责人是工程工程质量平安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带班消费制度负责。3、工程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担任一个工程工程的治理工作。4、工程负责人应坚守岗位,在各自负责的施工现场进展带班消费,组织协调工程工程的质量、平安、消费活动。企业负责人将对工程负责人的带班消费情况进展检查。5、带班消费期间,要全面掌握工程工程质量平安消费情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操纵,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消费检查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6、工程负责人每月带班消费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7、工程负责人因其他事物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工程的建立单位请假,经批准前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