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部平安消费检查制度 为及时觉察本工程平安消费中存在的治理缺陷、各种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犯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不断提高平安防护和平安治理水平,搞好本工程的平安消费,特制订本平安消费检查制度。一、工程部要定期组织平安消费检查,详细规定是:工程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平安检查,班组每天都要检查,严峻平安隐患的分项工程每天检查。二、除了要坚持定期检查外,还要按照工作需要进展不定期的平安检查,包括上级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以及严峻节假日、严峻活动的平安检查。三、必须加强对平安检查工作的领导,工程经理要经常参加平安检查,特别是对隐患及其整改方案必须亲身确认,并签署意见。四、平安消费检查工作
2、应由各级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和专职平安人员以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代表共同承担。五、平安消费检查的内容:查责任:查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和标准等,是否履行了本人的职责,是否为平安消费提供了充足的资源,是否处理好平安与进度、平安与效益的关系。查制度:各单位的平安消费各项治理制度是否建立与落实。查措施: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措施是否符合标准和标准。查隐患和违章: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和三违“现象。六、每次检查平安检查都要制定明细的检查表,并严格按照检查表施行系统性的检查,防止随意性和漏项。七、平安消费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检查出的隐患和违章现象要由检查负责人
3、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违章处分通知单,隐患整改要定人、定期、定措施。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临时预防措施,对危害人身平安的紧急隐患和严峻隐患必须立即停顿作业。八、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要进展一次全面的平安检查,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的工序,通过整顿要报上级批准后,方可复工。作业班组应做好班前、班中和班后及节假日前后的平安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展认真检查,觉察征询题立即处理和上报,处理前方可开场作业。九、定期的检查应写出检查通报发给各有关部门对照整改。十、专职平安治理人员进展日常平安检查过程中,按照公司的平安治理制度和平安技术操作规程等,有权对违章人员进展制止、处分和按照情况采取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整改等应急措施。对不服从治理的人员、班组或承包单位,有权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专职平安治理人员对日常平安检查结果负责。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平安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得不到整改的,也不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发惹事故要追查其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