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海无涯风电场平安事件调查处理和信息报送制度 一 总那么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电监会电力平安事件监视治理暂行规定加强各风场可能引发电力平安事故的严峻风险管控,按照电力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电力平安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平安事故,但阻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平安稳定运转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平安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阻碍的事件。第三条 风电场场长是平安事件调查处理和报送的第一责任人,平安事件调查处理和报送的目的是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结经历教训,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电力消费事故的发生。第四条 风电场平安事件调查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缘故未查清不
2、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遭到教育不放过。第五条 风电场平安事件统计报告应当及时、精确、完好。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福光风电下属的所有风电场。二 电力平安事件分级认定第七条 风场发生电力平安事件分为一级平安事件和二级平安事件,第八条 发生以下平安事件为一级平安事件:一 35千伏、110千伏母线主保护拒动或误动、断路器拒动或误动。二风场110千伏变电站因平安缺点造成全场对外停顿供电。三因自然灾祸或外力破坏造成110千伏变电设备损毁或根底塌陷,并导致停运。第九条发生以下平安事件为二级平安事件:一任一条集电线路因平安缺点跳闸。二任一风机机组变出线保护拒动或误动,开
3、关拒动或误动。三 电力平安事件调查处理第八条 风电场发生一级平安事件应及时汇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接到汇报后及时汇报总经理,总工程师按电力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 四不放过“的原那么组织进展调查处理,调查工作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平安消费部应当将调查报告报上级公司安监部。第九条 风电场发生二级平安事件,应及时汇报总工程师,由平安消费部按电力平安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组织调查处理,查明缘故,汲取教训,落实防范整改措施,调查完毕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报总经理。第十条 涉及电网企业、风场等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电力平安事件,组织结合调查时发生争议可申请电力监管机组调查,由电力监管机组组织调查。四 附那么第十条 对违犯制度要求的,由平安消费部按照公司平安消费奖惩制度规定处理。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平安消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