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储存治理制度 一、储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平安、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备,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储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间隔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照先进先出的原那么,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去除。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五、冷藏、冷冻储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储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消费日期、保质期、消费者名称及联络方式等内容。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