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13.060.20CCS P 410813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5450.2一2021代替DB13/T1161.3-2016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第2部分:服务业2021-12-13发布2022-01-13实施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河北省水利厅DB13/T5450.2-2021目次前言II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体要求5服务业用水定额26计算方法11附录A(资料性)取水量计算12附录B(资料性)住宿业出租床位数的计算13附录C(资料性)教育标准人数的计算14参考文献15IDB13/T5450.2-2021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
2、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DB13/T5450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目前已制定的有:一一第1部分:居民生活:一一第2部分:服务业:一一第3部分:建筑行业。本文件为DB13/T5450的第2部分。本文件代替DB13/T1161.3一2016用水定额第三部分:生活用水中服务业部分,与DB13/T1161.3一201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a)规范了术语和定义:b)增加了总体要求和计算方法:)更改了机关、住宿业、学校、医院、写字楼、餐饮、综合零售、文化娱乐、交通、洗浴、体育场馆、绿化、水景观和其他服务业的取水定额指标:d)增加了洗涤的取水定额指标。本文件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
3、: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水资源研究与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吕旺、谢磊、兰凤、崔志清、梁雪丽、李国正、辛雪莉、聂建中、刘红亮、李静、连曦、张茜茜、吴美、王芳、段国芳。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DB13/T1161-2009:-DB13/T1161-2016DB13/T5450.2-2021生活与服务业用水定额第2部分:服务业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服务业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用水定额及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服务业用水户和服务设施的取用水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
4、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2716用水定额编制技术导则3术语和定义GB/T327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服务业用水定额在一定条件下,按相应核算单元核定的单位时间或频次取水量。3.2单位取水量在一定计量时间内,按照相应核算单元计算的取水量。4总体要求4.1服务业用水定额分类服务业用水定额分为机关、住宿业、学校、医院、写字楼、餐饮、综合零售、文化娱乐、交通、洗涤、洗浴、体育场馆、绿化、水景观和其他服务业用水定额。4.2取水量范围绿化、水景观和交通中的洗车取水量范围包活常规水和非常规水:其余服务业取水量范围包括常规水和水的产品。一一常规水:公共管网水和直接取用的地表、地下淡水:一一非常规水:再生水、海水淡化水和矿井疏干水:一一水的产品:软化水、除盐水、蒸汽、饮用矿泉水和饮用纯净水等。4.3取水量供给范围4.3.1机关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饮用、餐饮、环境卫生、空调、洗浴、绿化、水景观和洗车。4.3.2住宿业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饮用、餐饮、环境卫生、空调和洗浴,不包括绿化、水景观和游泳池等设施。4.3.3学校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实验室、饮用、餐饮、环境卫生、空调和洗浴,不包括绿化、水景观和游泳池等设施。4.3.4医院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医疗设施、饮用、餐饮、环境卫生、空调和洗浴,不包括绿化和水景观等设施。